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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点击次数:755 次  更新时间:2020-04-15


我国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根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交税。具体内容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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