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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总结

点击次数:788 次  更新时间:2021-08-09

经济补偿金总结

经济补偿金概论

经济补偿金定义

经济补偿金是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故向劳动者进行补偿的措施。

其定义为补偿而非赔偿是由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权责相一致,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将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况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 11个月工资 6个月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限制: 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范围: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个月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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